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创建交通运输警察学院工作的总体部署,治安学系承担了治安学专业(水域警务方向)的创建任务。为搞好此项工作,结合前期调研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赵克志部长有关我院办学的指示精神,创造条件建设交通运输警察学院,根据 “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的发展理念,和“相通相近、逐步拓展”的发展路径,在治安学本科专业和四个专业方向(城轨警务、铁路警务、铁路警卫、公安法制)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治安学专业(水域警务方向)”,培养公安一线急需的水域警务专门人才,填补公安院校在水域警务教育训练和科研上的空白,着力构建大交通公安专业体系,早日建成交通运输警察学院,实现我院在特色办学上新的飞跃。
二、组织保障
成立治安学专业(水域警务方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济鹏副院长任组长,治安学系主任和副主任为成员。由乐有金同志担任水域警务专业方向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并负责组建课程研究团队,团队成员从全校遴选,适当引入外校成员。研究团队成员负责相关领域的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撰写论文、开发课程(含培训)、编写讲义和教材、授课等任务。目前重点组建了水域警务基础理论、水警史、水域法律法规、水域治安防控、水域消防、水域警务物证检验技术、水域案件办理、水警体能与技能、水警勤务等研究团队。
三、工作任务
(一)资料收集与分析研究
根据前期到交通公安机关和地方水上公安机关的调研情况,我们对交通公安机关及地方公安机关水警部门的总体情况有了初步了解。下一步还要分领域进行专门调研和交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收集国内外与水域警务有关的资料与文献,形成资料汇编;组织专门团队对国外资料进行翻译,形成系列翻译丛书。同时,撰写与水域警务有关的论文,开展水域警务教学研究,形成系列研究成果。
(二)专业定位与培养方案
在教育部的本科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水域警务这个专业,因此,未来开设的水域警务专业只能放在公安学下属的二级学科里。从水域警务的主要内容看,放在二级学科治安学专业下较为合适,专业名称可定为治安学专业(水域警务方向)(以下简称“水警专业”)。水警专业的建设在当前大陆高校中基本上是空白,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应当如何定位,这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水警专业的定位与当前水警实务部门的实际需求有关,也与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人才质量标准有关,这些因素的综合体现就是水警人才的培养规格,而人才培养的规格是通过实施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来实现。因此,水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至为关键。从实战部门对水警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来看,我们要培养的水警专业人才既不同于陆上的执法警察,也不同于海上的执法警察,因此,在制定水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借鉴国内外相似院校在此类人才培养方面的有益经验,准确界定内陆水域及近海水域警务人才的培养规格,进而设计符合该培养规格的人才培养方案;(2)充分考虑水警人才培养的特殊过程和特殊实训环境,以及由此导致的水警人才培养的复杂性和高成本;(3)在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的基础上,以警务和船务为核心职业能力设计课程体系;(4)在知识体系上,充分考虑水域业务知识在水警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
(三)课程开发与教材编写
专业建设的核心是课程建设,课程建设的重点是课程开发,课程开发的前提是确定该专业方向应当设置哪些课程。就国内警察院校学生来讲,既要有宽厚的基础知识,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又要强调专业化的知识体系,以区别于其他院校的学生。国内外警察职业教育在课程设置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知识为主,技能为辅;一种是以技能为主,知识为辅。国内警察院校一般以第一种模式为主。同时,在警察院校内部,因专业不同,培养目标不同,相应的专业知识体系和技能也不同。因此,除通识课外,以专业知识加技能作为水域警务方向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体现专业化的课程强调知识的体系化,体现技能的课程强调技术的实战化。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目前我院现有课程的开设情况,水域警务方向应着重设置和开发以下课程:专业化课程有水上警察概论、水警史、水域治安防控、水上消防、水警勤务、水上警卫、水上反恐、水上案件办理、水域法律概论等,至于水域警务所需的地理、水文、气象、生物、环境、轮机、航海、通讯、雷达等知识的学习可参照普通大学的相关课程;技能型课程有:水上体能与技能、游泳与水上救生、船艇驾驶、潜水等。上述课程中,水上警察概论、水警史、水域治安防控、水警勤务、水上消防、水上警卫、水上反恐、水上案件办理、水上体能与技能、水域法律概论等特色课程只能由我们组织开发或与一线实战部门合作开发,待条件成熟时,出版成为特色教材。
(四)师资培养与人才引进
治安学系经两次分拆之后,教师队伍缩减了近一半,满足日常教学已显吃力,确实没有更多的师资力量投入到水域警务专业拓展之中。因此,需要对校内现有师资力量进行分析和引导,挖掘现有人员中的可造之材予以倾向性培养,培育水域警务教学研究的基础力量。目前校内从事与水域警务有关的课程教学团队有历史、治安防控、消防、警卫、乘警勤务、反恐、查缉、游泳、交通法、治安案件查处等,依托上述团队,配以政策支持,短时间内可以打造成为水域警务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研究人员。对于校内不能挖掘的地理、水文、气象、生物、环境、水上救生、航海、轮机、潜水、船艇驾驶等师资,根据学院人事政策,应当有计划的予以重点引进。
(五)实验实训与基地建设
实验实训是水域警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战化教学的主要表现形式。水域警务实战化教学可以采用校内实验实训和校外实训两种途径实施,相应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也由校内校外两部分构成。因此,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是制约水域警务实战化教学实施的关键。在校内,根据现有条件要建设与地理、水文、气象、生物、环境等基础知识有关的实验室,还要建设与水上体能与技能、水上消防、水上救生、船艇驾驶等专业课程有关的模拟实训场所;在校外,要依托一线水域警务部门,建设与专业课程有关的综合性实训基地,满足教师调研、挂职锻炼以及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
(六)招生政策与就业推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规模要与公安机关招警需求相衔接,同公安院校培养能力相适应。”“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部属公安院校(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根据各省(行业)公安机关的需求预测,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目前,交通公安机关没有对应的公安院校为其承担警务人才培养,地方公安机关需要的水域警务人才,各省属公安院校也没有对应的专业(或方向),或各省每年需要量少,不足以开设一个专业(或方向)和班级。
我院作为部属院校,又是行业院校,既有辐射全国的优势,又有行业办学的特色优势,集交通公安机关和地方水域公安机关人才需求于一体,招收适当规模的水域警务人才,在政策上可行,在需求上必要,在目标上与我院的办学定位一致。根据前期调研的情况,交通运输部公安局下属的长江航运公安局为中央行政编制的公安机关,每年的需求计划为150人左右。立足长江航运公安局,利用其行业管理和中央垂直管理的优势,在招生政策打通、就业推荐方面容易实现,然后再推及其他水域公安机关。
(七)在职培训与学术交流
在职培训是拓展水域警务专业的重要途径,以培训入手,积累师资,扩大影响。通过前期调研,掌握一线实际培训需求,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根据水警部门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业务,打造相关培训课程并对培训课程予以重点支持。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在国内加强与香港、台湾等水警教育机构的交流,在国际上建立与俄罗斯白城法律学院等同类院校的互访机制。以水警系和下属非在编科研机构为依托,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打造全国水域警务及国际水域警务合作交流的平台,逐步扩大学院在国内及国际的影响力。
四、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深入调研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1.2018年完成全国水上治安系列调研活动,撰写系列调研报告,为后续分领域调研打下坚实基础。
2. 2018年底前制定完成治安学专业(水域警务方向)创建工作方案,同时组建跨系部、跨单位、专兼结合的水域警务专业教学及研究团队。
3.收集整理国内外水域警务有关资料,形成资料汇编。
4.开展相关领域学术研究,在学报开辟水域警务专栏,形成系列研究成果。
(二)制定课程开发计划和讲义、教材编写计划
1.制定水域警务特色课程(含培训课程)开发计划。
2.制定水域警务特色教材(讲义)编写计划,组织专门团队着手编写教材大纲,列入2019年校编教材规划。
3.2019年底前完成特色教材编写初稿。
4.2020年完成特色课程开发及教材(讲义)编写任务,付梓出版或编印。
(三)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1.邀请交通运输部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相关港口公安局和地方水警部门领导和专家来校座谈交流,就民警培训、基地建设、课程开发、招生就业政策等合作办学事宜进行研讨。
2.召开水域警务人才培养研讨会,就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材编写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3.2019年上半年编制完成治安学专业(水域警务方向)人才培养方案。
(四)组建水警教学和科研机构
1.组建水警教学机构。可以分两步走:
第一步:可在治安学系下设水域警务教研室,具体负责水域警务日常教学组织事宜,待时机成熟时再成立水上警察学系。拟在水警专业招生的同时,机构建设和专业建设同步推进,发挥联动效应。
第二步:组建水上警察学系(筹)。以校内前期研究团队为基础组建水上警察学系,不足人员通过后续引进逐步解决。该系初步设立水域警务基础、水域警务业务、水域警务技术3个教研室。系下设机构随人员和业务增加进行适时调整。
2.成立与水域警务有关的非在编科研机构。目前正在酝酿成立水域警务物证技术研究中心、水域警务研究中心等若干非在编科研机构。
3.建立与水域警务有关的实验室。目前,在原有相关实验室基础上,学院已决定建立水域警务物证检验技术(加挂“生化快速鉴别实验室”牌子)。
(五)积极开展水域警务学术交流和全国水警在职培训
1.打造国内水警交流平台。计划明年在我院召开全国水警协作会议,初步建立起由部三局主办,我院承办的全国水域警务合作交流平台。
2.建立与国内外同类院校合作交流的常态机制。重点加强与公安海警学院、香港水警训练学校、台湾警察大学水上警察学系、俄罗斯白城法律学院等院校的学术交流。积极参与澜-湄流域国际执法合作经验交流。
3.争取部局支持,开展全国在职水警培训。每年开展1-2期水域警务部门的短期培训班,并形成常态机制。
(六)同步规划和建设实验实训场所
1.建设校内实验和模拟实训场所。根据新校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进程制定水域警务实验、实训场所建设规划和方案,申报项目经费,购买相关设备,早日建成具有我院特色的水域警务实验室和模拟训练场所。如在2019年招生,务必在招生前于老校区先建设水警体能训练设施,同时与周边单位签订游泳场馆使用协议。
2.联合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参考我国台湾和香港水警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我院将来的水警实训主要在一线实战部门进行;同时,部分课程(如船艇驾驶等)要放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课程结束要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要充分考虑日常教学条件和实训条件,计划2019年完成考察,并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及相关省(市)水域警务部门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七)制定招生计划
积极争取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公务员局等相关部门支持,打通招生就业政策渠道,解决治安学专业(水域警务方向)学生出口问题。计划在2019年秋季招收国内首批治安学专业(水域警务方向)本科生,首批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就业面向为港航公安机关和地方省(市)水上公安机关。以后视情可增加招生规模,但考虑到水警人才培养的高成本和师资因素,原则上每届不要超过150人。
(八)出台系列支持政策
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出台校内系列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水域警务方向的拓展工作。同时,通过内培外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引进20名相关专业教师。
上述计划与措施中,师资队伍和政策支持是基础,课程开发是重点,在职培训是突破口,招生政策是难点,上级部门支持是关键。
治安学系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