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河南省将于3月5日至23日组织开展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3月2日—3月10日,各部门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并列出整改方案,以备检查。
(二)3月5日—10日,省督导组根据分组安排,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重点内容进行督导,实地督导结束后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意见,并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督导报告。
二、检查内容和具体分工
按照通知要求,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开学条件保障、校舍安全管理、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五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1,详细分工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方案加以整改。
2.各部门于3月13日(下周二17:00前)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由部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赵红卫 翟立斌 电话:66064
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附件2:各部门具体分工[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