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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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2-04-26 发布者:宣传部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内务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准确把握内务建设的总体原则、重点内容、关键环节、标准要求,根据公安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通知》精神,4月25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学术报告厅举行,由公安管理学系邢贺超博士作学习宣传贯彻《内务条令》专题辅导报告。学院全体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在校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参加学习会。

    学院党委书记赵炳军发表讲话

    邢贺超系统介绍了《内务条令》修订的基本情况及学习贯彻《内务条令》的重要意义,围绕《内务条令》修订后的内容变化,从牢牢把握政治建警根本要求、着力锻造忠诚警魂,狠抓行为规范和作风养成、着力培树优良警风,严格日常管理和内部秩序、着力提高工作质效,牢固树立以警为本理念、着力凝聚警心斗志,强化荣誉仪式激励作用、着力培育职业精神五个方面,对《内务条令》的核心要义做了解读阐释,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对如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务条令》提出建议。

    邢贺超博士作专题辅导报告

    学习会上,学院党委书记赵炳军强调,学习贯彻《内务条令》是学院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内务管理水平和警容风纪是警校作风的直接体现。全体干部教师要充分认识修订《内务条令》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学习贯彻《内务条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内务条令》,全面加强和改进内务建设,培育优良警风,着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赵炳军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条令、宣传条令、执行条令,以《内务条令》的规范要求为标准,全面检视学院日常管理和师生学习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负面清单,建立工作台帐,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全体师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条令内容,扎实做好个人学习笔记,把条令落实到个人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守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切实增强个人提升内务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性;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宣传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内务条令》纳入日常督导内容,把《内务条令》作为培训必修课程和教育教学重要内容,真正形成“领导按条令管理队伍、队伍按条令正规运转、师生按条令规范行为”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学院将出台学习宣传《内务条令》工作方案,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线上线下学习宣传一体推进,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宣讲,确保师生对《内务条令》的概念、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意义有更深刻的理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全体师生“学条令、用条令、守条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