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扎实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文明校园工作计划,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文明科室、文明教工、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文明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6月3日
二、评选办法
填写对应《推荐表》后与其他支撑类材料,一式1份,统一用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务必于 2020 年 6月 2 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10室)。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仅需将相关电子材料(支撑材料请扫描成电子版)交至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完成后续申报工作。文明社团由校团委代评并等额推荐。
1.文明科室评选实行申报制,校属各部门均可推荐1个文明科室,并填写《文明科室推荐表》;
2.文明教工评选实行申报制,校属各部门均可推荐1名文明教工,并填写《文明教工推荐表》,志愿服务经历将作为评选参考指标;
3.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评选,各学管大队按照“附件8:各系报送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名额”所规定数量择优报送,并填写《文明班级推荐表》《文明宿舍推荐表》《文明学生推荐表》,志愿服务经历将作为评选参考指标;
4.文明社团评选由校团委等额推荐,不接受社团单独申报;
5.评选名额:文明科室10个、文明班级10个、文明宿舍10个、文明教工10人、文明学生100人、文明社团10个。
三、表彰奖励
(一)校文明建设办公室将报学校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提请校党委研究后确定正式名单并公布。
(二)对评选出的文明科室悬挂“文明科室”匾牌以示表彰,对评选出的文明教工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评选出的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悬挂“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匾牌以示表彰,对评选出的文明学生、文明社团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评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要严格把关,认真评选。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比标准,遵循评选程序,加强审核把关,不断增强评优工作透明度。在抗击疫情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推荐申报时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三)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各部门要对拟评对象进行全面、细致、认真的综合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联系人:李博亚,电话:6038
党委宣传部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