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态势,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全校教职工(含在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聘人员)即日起不得离开郑州,5月6日(星期三)返校上班,全员接受核酸检测,并签订健康承诺书。现将教职工返校前后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返校前
(一)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负责准确掌握返校前教职工及学生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持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院防控办每日向公安部、河南省教育厅、郑州市、金水区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全体教职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设立隔离室,做好消毒剂、口罩等防疫物资储备,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确定专人全面负责学院清洁消毒工作,对学校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和重点场所地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所有空调进行清洗。
(三)保卫处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要求。教务、后勤、学工、图书等部门依据部门职责,提前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
二、返校后
(一)组织开展健康筛查。后勤管理处联系卫生医疗有关机构来校,5月6日教职工返校时,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核酸检测并发放“健康包”。组织人事处组织全校教职工签订健康承诺书。
(二)严格校园封闭管理。保卫处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体温正常的教职工凭健康码和人民警察证(或工作证明)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和防控办备案,并严格登记和检测体温。
(三)审慎选择交通工具。建议教职工乘坐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上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确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做好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时对手部及所携带物品进行消毒。
(四)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组织教职工每日两次进行体温自测,并实时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学院防控办每日根据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汇总的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教职工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向所在部门汇报后可暂不到校,并及时就诊。若自身或密切接触的同事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报告学院防控办,防控办汇总信息后,作出可疑人员送诊、校内密切接触者排查、启动突发情况响应等决定。
(五)严格控制教职工外出。全体教职工非特殊情况不得离开郑州市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一律暂缓到疫情严重地区参加活动。在校住宿的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确需离开校园的需提前向所在部门履行手续并在学院防控办报备。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通过地理位置定位、视频通话等方式,不定期抽查教职工行动轨迹,凡违反规定外出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减少集体活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全体教职工须戴口罩办公,原则上不开展线下群众集聚性的教职工文体活动。尽可能不召开人员聚集的现场会议和室内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应不超过20人),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所有教职工不得组织和参与各类聚会、聚餐、宴请等聚集性活动。
(七)用餐安排。教职工返校上班后,教工食堂只准备午餐,按照正常收费标准以盒饭形式提供,每个部门提前报用餐人数,到超市门口刷卡领餐,不得到食堂聚集用餐。
(八)加强教学运行管理。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教师课堂授课一律佩戴口罩,采取分班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和论文指导。
(九)加强龙湖校区建设指挥部人员管理。指挥部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学院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指挥部提出的15条防控具体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和人员安全。
(十)积极做好学生返校准备。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并进行培训、演练操作。5月中旬,学院防控办组织开展学生返校报到和应急处置演练。
特此通知。
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7日